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5年7月26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验收取得《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2005年7月2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正式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由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国铝业、中国外运、广东电力等在国内有着举足轻重地位实力派的“海、陆、空”企业编队发起组建。公司股东总资产高达近万亿元人民币,下属企业遍布除西藏、台湾外的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公司的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公司股权结构合理。
青岛分公司于2005年12月2日获准筹建,2006年1月20日通过青岛保险监督管理局验收,历时不足2月,筹建速度之快,创造业内之最。青岛分公司高度重视品牌的建设,从完善服务设施配备(硬件)和强化服务队伍管理(软件)两个方面保证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服务。
阳光保险业务经营范围为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同时,阳光保险将积极的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险种。
在来自欧洲、亚洲、美洲及百慕大的再保险市场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我公司非水险业务的承保能力在中国保险行业名列前茅,自动承保能力达到9.7亿元人民币,能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阳光公司高度重视经营的稳定性,在再保险接受人的选取方面,原则上只接受标准普尔评级A-以上的公司(或其它评级公司的同等评级)。
阳光人热切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秉承“风雨中做事,阳光下做人;走精英之路,创阳光品牌”的经营理念,全心全意为您提供完善、周到的风险管理服务。